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认证培训班招生简章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精神,自2005年12月1日起,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同时规定: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注册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注册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物业管理资格考试定于每年第三季度进行,为了使从业人员尽快适应新的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四川大学高等职业培训中心将举办“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及有意向学习物业管理师相关知识的各界人士均可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共分为四门:《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及《物业经营管理》 三、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四、培训师资 由国内(省内)著名的物业界权威专家、教授担任。 五、收费标准 注册物业管理师:2400元/人(考试费另收) 六、上课形式 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班时间,采用周末班或周内晚班两种上课形式。四川大学校内上课。 七、报名方式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彩照2张到本中心现场报名。 2、将报名费用直接转入中心账户并连同《报名回执表》传真至中心。 单位名称:四川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开 户 行:成都市招商银行科华路支行 账户号码:7581771310001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成都市科华北路36号建中大厦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