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财政局、共青团成都市委《关于做好2007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7]66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2007年招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14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名额
招募大学生担任彭州市各镇村(社区)主任助理或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共144名。
二、招募专业
不限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成都市(区市县)户籍,年龄28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在彭服务的西部计划自愿者愿意留彭的直接纳入本计划。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自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3、农口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7年6月12日9:00—6月22日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彭州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镇金彭东路81号行政中心A514室)。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本人需交验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应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考试
1、考试为笔试,总成绩10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六、体检、签订协议
(一)体检
根据招募名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公布。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其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签订协议
招募的大学生签订《彭州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协议书》。被招募的大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服务的镇(街道)及村(社区)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招募资格。
七、管理考核、政策待遇
(一)档案管理
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管理。
(二)考核管理
试用期为6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协议。考核合格者,经市人劳局和团市委审核,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聘用期间纳入所在镇管理并接受市人劳局、团市委的指导和管理,并进行注册登记。
(三)政策待遇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关于进一步完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成人发[2007]16号)涉及的相关政策。
受聘者按照每月600+200元的方式发放生活补贴费,每月定期拨付600元生活补贴,另外200元生活补贴需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保险。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需退出服务工作的受聘者,在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由市人劳局、团市委审核并做出决定。
八、纪律和监督
招募工作坚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中共彭州市纪委(监察局)、中共彭州市纪委派驻人劳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3873552、028—83875993)。
咨询电话:028-83881823(人劳局)
028-83871040(团市委)